财政·税务

 

  财政

  【综述】 2015年,佛山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7.43亿元,比上年增长11.22%;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02.18亿元,比上年增长52.79%。全市各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实现平稳增长,其中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分别增长10.1%11.35%7.62%15.29%15.49%。全市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有序,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稳固的财力保障。

  【财政收入管理】 2015年,佛山市面对国际经济环境压力,通过系列措施,科学组织收入工作,财政收入实现预期目标。一是加强收入预判分析,及时研究制定抓收入的措施、方法,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风险防范的预见性。二是坚持收入预期目标管理。完善“收入预计-确立目标-督促落实”的促收机制及收入定期通报机制,紧抓工作进度。三是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创新非税收入征缴渠道,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促进全市非税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四是加大土地收储与出让工作力度,增加政府后备财源。

  【财政支出管理】 2015年,佛山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52.79%的较快增长,尤其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交通运输等重点民生支出项目增长显著。其中,省、市民生实事分别完成支出41.57亿元和 27.1亿元,达到全年计划的126.36%144.76%。佛山市各级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优化资金申报、审批、拨付流程和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建立限时办结制度、支出进度通报机制和约谈督促机制,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提升资金执行率;加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进度,大力压减库款规模,进一步清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落实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外宾接待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等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全市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整治,清理清退违规配备使用公车15辆;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加强检查督导,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将节约的资金用于确保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等各项重点支出需要。

  【财政杠杆助推经济增长与产业升级】 2015年,佛山市财政工作立足城市转型升级主线,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推进全市经济增长与产业升级。一是全市投入扶持经济科技发展方面资金25.34亿元,大力支持佛山国家高新区、中德工业服务区等重大平台建设,加快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投入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资金21.55亿元,引导创新资源整合,坚定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二是全市投入新一轮技改专项资金8.41亿元,并争取到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1.29亿元,推动企业实现全方位的技术改造,提升产业竞争力。三是拨付省、市各项扶持外经贸稳增长资金5.2亿元,支持跨境电商、商贸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四是创新财政资金扶持模式,推进金融科技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全市财政出资或投入专项资金设立产业引导基金、产业金融引导基金、科技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等基金或专项资金,推动民营企业稳步发展。五是落实各项惠企利企的稳增长政策。全年取消、减免、停征或降低征收标准的非税收入项目共125项次,尤其是大幅下调堤围防护费和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单此两项每年为企业减轻负担5.2亿元;深入推进“营改增”改革扩面,至年底,累计为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43.95亿元;鼓励帮助企业向上级申报各类扶持资金,全年共获得上级扶持资金25.19亿元。

  【财政投入促进城市升值与环境提升】 2015年,佛山市在重要领域加大财政投入,城市升值与环境提升建设得到有力的财政保障。一是支持打造佛山中轴线,深入实施“强中心”战略,推动“一老三新”及高明西江新城、三水新城等片区特色发展。二是全市投入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资金141.54亿元,推动广佛线、佛山地铁2号线一期、3号线前期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三是全市投入节能环保与绿化方面资金25.14亿元,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

  【财政投入坚持民生优先】 2015年,佛山市的财政投入围绕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目标,更加注重以民为本、惠民为先、利民为重,切实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的保障力度,并出台《佛山市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全年全市民生方面支出509.72亿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63.54%,比上年增支176.75亿元,增长53.08%。其中,投入推进底线民生保障资金6.1亿元,完成底线民生项目年度资金预算的120.99%,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财政制度改革】 2015年,佛山市财政工作把握深化改革主调,多方面推进改革步伐,全市财政工作稳步发展,面貌焕然一新。一是“金财工程”建设揭开新篇章。佛山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项目(二期)完成第一阶段工作,动态人员管理系统、政策法规库等7个系统上线试运行,进一步提升了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二是预算管理改革迈出新步伐。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体系,实施全口径预决算管理,探索重大建设项目跨年度预算管理模式和滚动式项目库管理系统建设,科学统筹政府财力;细化完善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时效性和均衡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提高财政存量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绩效管理改革跨上新台阶。着重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应用机制,实现绩效目标申报与预算编制、绩效跟踪管理与项目实施、评价结果应用与资金安排“三个同步”。全年市级共有58个预算单位93个项目参与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7.17亿元。四是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开创新局面。依托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分步实施财政实拨业务、直接支付业务和授权支付业务的支付电子化管理,使财政资金在预算单位、财政部门、代理银行三方之间业务数据传输实现无纸化、快速化。同时,大力铺开推进镇(街道)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为财政财务管理提供稳固的基础和保障。

  【财政监督】 2015年,佛山市财政部门坚持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取得显著成效。主要体现为“一个围绕、两个着力、三个重点”。  “一个围绕”:就是紧紧围绕财政“大监督”体系,以“金财工程”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内外互动机制,密切市、区财政部门沟通联系,加强与人大、审计、监察等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有效形成监管合力,并根据省的部署搭建完成佛山市预算支出联网在线监督系统,提高财政“大监督”信息化水平。  “两个着力”:一是着力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开展对部门预决算、财经纪律执行、“小金库”治理及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等监督检查,狠抓承诺整改,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二是着力加强财政内控建设。启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与预算管理规范的编制工作,推进财政与财务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规范内部运作程序,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  “三个重点”:一是重点做好会计信息和执业质量监督检查。二是重点提升基建审核水平。制定调整基建工程造价审核相关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升财政审核水平。全年全市共完成审核工程概、预、结算项目 1675个,完成评审金额297.25亿元,核减金额16.75亿元,核减率5.63%。三是重点加大财务总监监督力度。认真履行对市级325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环节的监管职责,牢固构筑工程投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控三道防线。

  (上官蔚云)

  

  国家税务

  【综述】 2015年,佛山市国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714.93亿元,同比增长4.2%,增收28.98亿元,税收总量首次突破700亿元大关。其中:中央级收入546.67亿元,同比增长4%;省级收入40.03亿元,同比增长2.6%;市、区级收入128.23亿元,同比增长5.6%。剔除海关代征税后,共组织国内税收收入610.86亿元,同比增长6%。共办理出口退税(不含免抵调库)216.23亿元,同比增长6%。全市各区国税税收均实现增长,南海、高明、三水区增长相对较快,增幅分别为5.7%9.4%8.6%

  【国税开展组织税收收入】 2015年,佛山市国税系统全面落实挂钩抓点和促收督导机制,指导和督促各区国税局开展组织收入工作。积极开展经济税源调查,定期对税收收入进行分析,编写专项税收分析报告,提供决策依据。试点上线省国税局风险管理系统,制订大数据建设系列方案,积极拓展第三方数据应用,深度开展风险预警监控,提高税收收入质量。研究制定36项抓收入具体措施,通过纳税提醒、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等风险应对手段,全面提升税收征管质效。

  【国税税收优惠政策】 2015年,佛山市国税系统将4.3万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全年共为全市纳税人减少税收负担18.7亿元。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为22.4万户增值税小微企业减免增值税7.65亿元,为5.5万户所得税小微企业减免所得税3.57亿元;为524户次纳税人办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额 4296万元,折合所得税1074万元;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为192户企业减税11.74亿元。

  【国税税收征收管理】 2015年,佛山市国税系统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一是加强大数据建设。出台大数据建设中长期总体规划与两年落地方案,编制发布4期《征管数据分析》简报,初步构建了市、区两级国税部门“15”联动税收分析机制和对外“平台信息共享、点对点沟通”的合作机制。二是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成功上线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应用系统及风控管理系统,全面推广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三是加强风险管理模式建设。持续强化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出口退税和国际税务管理,初步建立大企业全流程风险管理模式,全系统风险任务实现归口管理。

  【国税纳税服务】 2015年,佛山市国税系统加强对纳税人的纳税服务。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减量增效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四项规范,深化网上办税,拓展自助办税,简化办税流程,纳税人前台办税次数减少40%,窗口评价满意率保持在99.5%以上;开通佛山国税纳税服务微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权威、准确、及时的信息推送及特色服务,有9700人关注“佛山国税纳税服务”微信公众号。提供个性化服务。响应国家“一带一路”“互联网+”等战略部署,向佛山“走出去”企业、电信行业、机器人企业提供高“含金量”个性化政策服务。进一步扩大“税融通”覆盖面。与56家金融机构签订协议,450家企业共享受到7.5亿元的贷款。推出微众税银服务平台,共为368户中小微企业授信 3983万元,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国税法治品牌创建】 2015年,佛山国税创新打造税收政策法规资源平台“佛山国税法宝”,有效整合中央、省、市、区四个层级的税法资源以及数百类税务研究资料等,总计逾135万条文本数据,并通过微信公众号拓展移动端口,及时推送权威税收政策,有效解决基层干部和纳税人学法、用法难题。该项目获得全省国税系统创新项目一等奖。“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评估软件”得到推广应用,禅城区国税局成为首批“广东省国税系统省级法治税务示范基地”。试点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室投入使用。推进督察内审、巡视、监察联合监督检查,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全年共捣毁窝点6个,缴获各类假发票64645份,税收法治环境不断优化,纳税人遵从度不断提升。

  【国税地税合作】 2015年,佛山市国税系统推行《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创新打造一批国税局、地税局合作品牌。南海区建成广东省首个国地税联合24小时自助办税厅,获得各级领导的肯定。试点推行全省首台国地税一体自助办税终端“国地通”,具有办理5项国税业务功能、4项地税业务功能。推行代开发票“一窗联办”,由国税部门代地税部门一次性征收临时经营者的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全税(费),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地方全税种代征。顺德区国税局、地税局涉税服务融入“市民之窗”,实现政府职能部门窗口业务的一体化、全天候办理。稳步推行“一照一码”改革,累计受理“三证合一”业务8676笔。全省首台订制式自助办税终端“税企e家”进驻企业,为企业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贴心服务。

  【国税系统廉政建设】 2015年,佛山市国税局制定实施《中共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健全“两个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增强纪检监察队伍力量,配置并规范稽查部门专职纪检监察员的管理方式和工作职责,强化对稽查部门各类廉政、执法风险的监督和防控。围绕税收执法权运行的关键点、执法过程的薄弱点和突出问题的易发点,采取廉政谈话、收集廉政心得、征集廉政建议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防线。推行利益冲突申报回避管理,在所任职务、所执行公务和所任职区域等方面做出一定限制,从源头上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的产生。

  【国税队伍管理】 2015年,佛山市国税系统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全系统共组织“三严三实”专题学习和研讨130多场次,征集心得300余篇,5篇信息被全国“共产党员网”刊发报道。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全系统共建成50个专业人才库,113人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或司法资格。创新开发“佛山国税文化 e家”,推动物态文化建设向网络化方向转型升级。开展寻找“最美佛山国税人”活动,全年共推出50名“标杆个人”和37个“优秀团队”。持续改进绩效管理,市国税局被评为“全省国税系统绩效考评优秀单位”。

 

  (谭威球 刘 华)

  

  地方税收

  【综述】 2015年,佛山地税部门组织各项税费收入839.7亿元,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12.4%。组织税收收入524.4亿元,同比增长12.4%。其中,中央级收入95.2亿元,同比增长20.9%;省级共享收入123亿元,同比增长14.7%;省级固定收入33.9亿元,同比增长1.9%;市、县级收入272.3亿元,同比增长10.1%。组织各类费金收入315.3亿元,同比增长12.5%。其中,组织社保费收入260.3亿元,同比增长14.3%。在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的同时,佛山地税围绕推动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扶持企业长远发展、积极促进民生改善等目标,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年共减免各项税收68.7亿元,同比增长15.3%

  

  【地方税收特点】 2015年,佛山市地方税收收入增幅呈现前低、中高、后稳趋势,全年税收收入总量和增量双双创下历史新高,收入总量首次突破500亿元大关,达到524.4亿元,增收57.9亿元,月均税收收入43.7亿元。全市地方税收收入规模继续在全省保持地级市首位。全年税收收入累计增幅(12.4%)高于全省(不含深圳市,下同)平均增幅(8.8%),全省排名第四,珠三角八市排名第二,高于广州市(8.8%)和东莞市(7.4%)。全市市、县级收入累计增幅(10.1%)高于全省平均增幅(6.6%),全省排名第五,珠三角八市排名第二,高于广州市(6.4%)和东莞市(6.1%)。  分级次看,中央级收入增速明显快于省级和市、县级收入增速,市、县级收入增速四季度有所加快。中央级收入同比增长20.9%,主要受企业所得税大幅增长32.5%拉动;省级共享收入同比增长14.7%,主要受房地产销售大幅增长拉动;省级固定收入同比增长1.9%,主要受保险业营业税政策性退税影响;市、县级收入同比增长10.1%,较19月累计增幅(6.7%)增加3.4个百分点,主要受第四季度房产交易契税大幅增长95.7%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拉动。  分税种看,企业所得税较快增长,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稳定增长,市、县级固定税种个位数增长。企业所得税收入82.9亿元,同比增长32.5%,是增速最快的税种。其中: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收入35.4亿元,同比增长90.9%;制造业企业所得税收入16.1亿元,同比下降1.1%。营业税收入171.9亿元,同比增长14.2%。其中:受商品房销售额高位增长拉动,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增长31.1%;受固定资产投资稳定较快增长拉动,建筑业营业税增长17.3%。个人所得税收入74.3亿元,同比增长10%。其中:受人力资源成本持续提高影响,工资薪金所得收入增长17.7%;虽然资本市场活跃,资产性收益快速增长,但受2014年同期大笔入库抬高基数影响,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收入同比仅增长0.5%;受房地产市场持续回暖拉动,房屋转让所得收入同比增长47%。  分产业行业看,新兴行业税收增长快于传统行业,房地产业税收增量贡献超六成。第二产业税收增速(11.1%)慢于第三产业税收增速(13%)。第二产业中,制造业税收受实体经济疲软及进出口下降影响,同比仅增长0.2%,其中汽车制造业增长10.6%,纺织业(-6.7%)、家具业(-0.7%)等传统制造业负增长。建筑业税收受城市建设及房地产项目拉动,同比增长28.9%。第三产业中,房地产业税收同比增长27.8%,增收50.1亿元,占总税收增量的62.7%;金融业同比增长18.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同比增长27.3%。传统行业税收增幅明显低于新兴行业,交通运输业和住宿餐饮业税收分别下降38.6%7%,批发零售业税收同比下降9.8%

  【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2015年,佛山各级地税部门(不含顺德区)及时开展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共减免各项税收40亿元,同比增长27.6%。其中: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共优惠7329户,优惠面达100%,减免企业所得税3764.2万元,积极扶持小微纳税人发展;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共减免201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2.9亿元,减免2014年度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3451.5万元(根据扣除额13805.81万元按25%税率测算得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同时,积极减轻企业规费负担,与市发改、人社等部门提请市政府下调企业堤围费征收标准、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职工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堤围费征收标准下调10%,价格调节基金征收范围仅剩“新建商品房销售”一项,征收标准下调50%,于2015年年内实行;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从0.9%下调为0.5%,各行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下调20%左右,将于2016年起执行。此外,还按市委部署,市地税局牵头相关政府部门开展全省堤围费征收情况专题调研,提出全面取消佛山市堤围费或实行封顶征收的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全年全市各级地税部门共为广大缴费人减免各项规费6.6亿元。

  【金税三期上线】 201518日,金税三期优化版在佛山市正式单轨运行,广东省首张税票在南海区开出。佛山市各级地税部门坚持两手抓,确保系统平稳过渡和运行:一是做好应急准备和系统优化,加紧改造和完善电子办税服务厅等特色软件,增强系统稳定性,缩短业务办理时间,建立办税服务厅应急响应机制;不断完善电子办税服务厅涉税事项全业务办理与实体办税同质化、涉税(费)信息主动推送、提醒等功能。二是实现“两个规范”与金税三期系统无缝对接,及时梳理征管规范和纳税服务规范与金税三期系统业务规程、省局征管类涉税业务规程等之间的差异,积极向上级请示,及时修订相关制度、优化调整业务流程,统一纳税人办税流程、一次性告知事项及对外答复口径,保证前后台税收业务顺利衔接。至年底,系统运行平稳顺畅,全市办税服务厅平均等候时间由上线初期的27.3分钟下降到年底的8.6分钟。

  【地方纳税服务】 国税地税合作。2015年,佛山市在落实国税、地税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部署,出台佛山市国税、地税落实合作工作规范(1.0版)工作方案,确定纳税服务、税收征管、联合执法等7大类合作事宜,重点在联合办税和纳税服务方面取得新突破。联合办税方面:佛山市国税、地税部门共同进驻6个政务大厅,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在禅城区局综合办税大厅试点开展联合办税,实现法人新开业登记业务及20项有关联的国税、地税依申请事项“一窗通办”;在南海大沥分局试点建设24小时国税、地税联合自助办税厅,在南海丹灶分局试点委托国税代征附征税费,在全省率先实现“代开发票一窗联办”,代征税费直接划解缴入对应国库,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提高征管工作效率。联合纳税服务方面:联合开展纳税培训辅导宣传,共同加强对市纳税人学校的建设和管理,每月联合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新办业户等培训,共开展131场,培训6000人次;纳税人学校被评为第四批佛山市“657”普法(法治文化)品牌。  地税便民服务措施。2015年,佛山市地税局创新推出一系列便民服务措施。微信公众号新推“办税预约”“自助计税”“智能答疑”等功能;开通微信版纳税人学堂,实现课程报名、课件预览、教学评价等“一掌办理”;禅城区地税局在综合办税大厅打造智能办税体验区,研发上线智能办税一体化系统,实现“无纸化”办税;南海区地税局进一步拓宽行政服务中心业务受理范围;高明区地税局常态运作“税务知识输送驿站”;三水区地税局推出“纳税服务黄皮书”,分类型进行政策宣传、征管指引和风险提醒。

  (周 鹏)